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糖尿病的发病率也越来越高,作为糖尿病的主要并发症——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(DR)也逐渐成为导致人群中不可治性盲的重要原因。DR属于严重的微血管病变,会造成患者视网膜微血管的病理改变,眼内新生血管形成,因此临床需要积极开展干预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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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视网膜激光光凝治疗是临床治疗DR的有效手段之一,其治疗机制主要通过破坏视网膜色素上皮细胞及光感受器复合体,进而减少视网膜的耗氧量,从而改善视网膜缺氧状态,同时能抑制视网膜新生血管生长,减轻组织水肿,进而达到阻止病情进一步发展的目的。临床上全视网膜激光光凝治疗DR疗效可靠,是临床治疗DR的金标准。
通常DR达到重度非增殖期及以上程度即要考虑行视网膜激光光凝术。诊断重度非增殖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主要依据“4.2.1”法则:
1.视网膜4个象限均有20个以上出血点;
2.至少两个象限发生视网膜静脉串珠样改变;
3.至少一个象限内出现视网膜内微血管异常(IRMA)。
FFA可见:微血管瘤,静脉串珠样改变,无灌注区,黄斑水肿
应用在DR中的激光方式主要为全视网膜光凝术及格栅样光凝,下面就介绍一下这两种激光方式:
全视网膜光凝术,并不是对患者的整个视网膜进行光凝,其光凝范围为视盘上、下、鼻侧1.5PD以及颞侧上下血管弓外的视网膜区域。通常要求达到2-3级光斑反应,光斑直径-um,间距为1-1.5个光斑直径,各象限均要求达到视网膜周边,总量不少于-0个光凝点,分3到4次,每次间隔一周左右进行。治疗间隔时间的要求,主要是为了减少浆液性脉络膜脱离的几率及病人的不适。
完成全视网膜光凝4-6周后应复诊,根据复查结果做进一步诊疗决策。
全视网膜光凝术后眼底照相
对于检查见有黄斑水肿的患者,可考虑行格栅样光凝。进行格栅样光凝前需精确定位中心凹,在距中心凹半径um范围外直达上下血管弓范围内进行光凝,在鼻侧保留一约15°左右缺口以避免乳斑束受损。
总的来说,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是一种有法可治的疾病,早发现早治疗是关键。由于许多DR患者早期无明显自觉症状,通常会导致治疗延迟,因此预防性DR筛查在防止DR发生中起关键作用。
糖尿病患者应长期定期行眼底检查,发现问题及早处理。如果您身边有糖尿病患者,请记得提醒他定期到眼科检查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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